2004/10/28 | 深思网络游戏作弊---什么样的环境才是王道?
类别(尘封过去) | 评论(2) | 阅读(612) | 发表于 00:48

  对于玩家来说,游戏是生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终究不是必要组成部分。随着年轻人离开学校步入社会,随着个人的空闲时间越来越少,相信不少玩家都从“搏派”(正统搏杀派)向“狂派”(疯狂修改派)转化了。本来嘛,买了一款游戏,商品到手,爱怎么玩是我的自由,就算因此搞到烧机(据传,某种《街霸》街机主板,真的具有这种恐怖功能)也与他人无干。

  但社会在发展,进入网络时代以后,游戏修改和游戏作弊再不是玩家个人的事情了。你对机器作弊,再不公平,机器也不会暴走;你对同样活生生的人作弊,那就有规章制度来限制你的游戏自由了。因此,下面的读者来信,才值得深挖其根源,特做成一期专题。

一封读者来信引出的话题

  我是网络游戏《龙族》一玩家,该公司在我注册后突然在游戏开始时强行加入一份单方面的合同,和我注册时签订的玩家协议完全不一样:

一、本服务条款系由玩家与北京第三波戏谷软件有限公司(本服务条款中简称为“戏谷”)就戏谷所属的线上游戏《龙族》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因此,请于注册成为《龙族》玩家前,确实详细阅读龙族各项守则的所有内容,现在您点选“同意”键执行《龙族》即视为同意接受龙族各项守则的所有规范并愿受其约束。

二、玩家使用戏谷《龙族》时,应遵守法律及遵守龙族各项守则,否则戏谷有权随时按照该守则处分或终止玩家使用《龙族》,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戏谷将不负任何责任。

三、恶性破坏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编译或反编译程序修改服务器、客户端程序及游戏资料、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戏谷同时保留对此行为之一切法律追诉权。

四、戏谷就线上游戏《龙族》,不负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亦不保证《龙族》的稳定、安全、无误及不中断。玩家应自行承担使用执行线上游戏所有的风险及因此可能致生的损害,包括而不限于其因执行线上游戏《龙族》或自行由龙族官方网站下载游戏或资料图片而导致玩家或其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损害,或发生任何资料的流失等。

五、玩家应确实遵守《龙族》各项守则及有关法律命令的规定。对于以上条例戏谷持有最终解释权,并且可能随时修改、增减,请玩家们经常察看,并严格遵守。若会员违反上述规则,本公司得视情节轻重永久或暂时中止会员之全部或部分网络服务使用权,并不退还相关费用,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六、戏谷保留将来新增、修改或删除《龙族》的全部或部分的权利,且不另行个别通知,用户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份合同是不合法的,敬请贵刊能报导一下。

  从表面内容看,这封读者来信反映的是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商家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单方面修改的问题。如果就单从法律方面来讲,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是否违法呢?就此问题,我们走访了北京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事在法律上给了我们一个说法:

  网络游戏厂商和网络游戏玩家之间的关系,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范畴。

  首先,按照《合同法》第39条的定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此服务条款应属于格式条款。玩家在购买了客户端软件后,并没有立刻获得游戏厂商提供的服务,只有在终端机上安装该软件过程中并同意该合同,才能完成安装从而获得服务。但在购买时,通常玩家并不知晓该服务条款的具体内容,只有在安装过程中才能看到服务条款。玩家实际上付出了两笔钱,一笔钱是购买客户端软件使用权所支付的对价,另一笔钱是为了在线游戏而购买月卡或点数卡所支付的对价,即购买服务的对价。一般来说这两笔费用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购买任何一项都无法获得游戏的服务。律师认为,玩家作为消费者有接受或不接受该服务的自由,但现实情况中有关服务条款是在玩家购买该游戏客户端软件后于安装程序中才知晓并被要求签署的。玩家如果不接受该服务条款,则不能完成客户端软件的安装,也就无法接受游戏厂商提供的游戏服务。若是因不能接受服务条款而拒绝接受游戏服务时,律师认为,玩家可以依《民法通则》第59条,以“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该民事行为。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因无效的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玩家基于以上理由,有权要求游戏厂商退货退款。

  其次,该服务条款中声明,游戏厂商就其产品“不负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亦不保证稳定、安全、无误及不中断”,要求玩家自行承担使用执行线上游戏所有的风险及因此可能致生的损害等。对于这样的约定,律师认为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和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玩家作为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稳定、正确无误的线上服务,这是游戏厂商作为经营者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能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来企图免除。虽然网络稳定安全谁也无法保证,但就像社会正常交易中的风险一样,除非不可抗力可以法定免责外,经营者必须要承担消费者因接受其服务而导致的损失,这是正常的经营风险,妄想通过格式合同的约定来把这种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第三,游戏厂商称对该服务条款“持有最终解释权”,律师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游戏厂商可以对其制定的服务条款随意解释,并不能将“最终解释权”当作万能胶来哪儿破补哪儿。《合同法》第41条明确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这件事经律师一说,我想商家的行为是否合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大多数人已心中有数,那么,这件事到此就算结束了。真的能结束吗?商家为什么这么做?玩家真是无辜的受害者吗?这是个别现象,还是网络游戏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内网络游戏玩家现状如何?这些问题难道忽略不计吗?除了《龙族》外,我们注意到其它的网络游戏如《石器时代》、《红月》、《传奇》等都有一个所谓的《玩家守则》,其内容也大多雷同。这个“守则”可不是和网络游戏共同“诞生”的,它的出现是一种无奈的表现,多少体现了国内目前网络游戏的现状。

我爱“兴奋剂”

  网络游戏在国内的发展也就两年时间,随着网络资源状况的日益改善,其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到目前为止,游戏的数目已达十几种之多,且今后还会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下去,网络游戏正以其独有的游戏方式不断吸引着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玩家参与其中。商家在不断完善游戏内容的同时,也在努力提高其服务质量,而我们的玩家在一边享受游戏带来的乐趣时,还在做些什么呢?他们会心甘情愿地花费时间和金钱长期在游戏中练功升级、缓步行进吗?就此,亚联游戏产品经理杨敏有深刻体会。

  《千年》和《红月》是我们代理的两款网络游戏。《千年》中使用外挂程序的玩家大概占60%;《红月》游戏中使用外挂程序的玩家大概能占到80%。使用外挂简单来讲会加重服务器的负担,会影响别的用户的接入速度和游戏速度。

  众所周知,如果一个网络游戏出现了加速器或修改器等外挂,那么这个游戏的生命周期将会大大缩短。理由很简单,需要一个月才能修炼成功的魔法或武功,通过外挂只需要三五天或更短的时间就能做到。这种情况是任何一个游戏制作商或代理商都不愿意看到的事。其实这只是危害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危害在于很多新进入的用户甚至没有好好地玩过一天网络游戏,就被别的玩家带得只能用外挂才会玩游戏。这样下去,不正确的游戏方式及游戏心态足以使中国的网络游戏用户处于一种亢奋、极端的游戏情绪中,这样就会使更多的人去忽视甚至遗忘真正网络游戏所能带给人的乐趣。

  我们对于制止用户使用外挂已采取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主要形式为:促使游戏研发厂商升级游戏版本封闭外挂程序;通过游戏GM在线长期而有效的监督管理形式来制止用户使用外挂游戏。而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专业的网络游戏代理商,我们在选择下一款网络游戏时势必会比以前更注意该游戏对于外挂的免疫程度和研发厂商的技术支持程度,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外挂带来的所有问题。

  的确,使用非法游戏外挂程序已是目前网络游戏存在的最直接、最严重的问题,这是网络游戏现状最真实的写照。因为它,游戏的公平性无从谈起;因为它,更多的人“学会”了如何玩网络游戏;因为它,商家情非得已地禁外挂、删帐号;因为它,玩家与商家誓不两立;因为它……只是因为它这么简单吗?外挂程序本身有错吗?“枪不能杀人,只有拿枪的人才会杀人”。

“费厄泼赖”不要缓行

  谈到我们的玩家,不能不说说现在玩网络游戏、局域网对战游戏时某些人的素质问题。言语粗俗、恶意PK、偷机取巧,这本来是一些人的个别行为,但争相效仿的人似乎不在少数,究其原因,可能是报复心态所致。syn是个有着许多游戏阅历的普通玩家,他的看法虽说不上独到精辟,却也反映出目前国内网络玩家的一种现状、一种心态、一种素质。

  国内网络游戏的环境很糟糕。PK、污言秽语、外挂,都是很难解决的问题。相对于PK来说,外挂是这两年新兴起的名词。而外挂一般又分主动和被动两种,所谓被动外挂不外乎是变速齿轮、机器人程序或鼠标连点器之类帮助游戏的工具。君不见,《龙族》和《网络创世纪》那种游戏要不断地连续点击鼠标,如果一直手动,怕不是一个月就要换一只鼠标,同时还要去医院挂号看手指关节劳损喽。而鼠标连点器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会不断地对服务器发出鼠标点击的信号而使你的鼠标和手指都可以不那么费劲。至于机器人程序就是循环地向服务器发送一些动作指令用于自动练功的。这些被动的外挂程序现在大多数网络游戏已经听之任之了,而主动的外挂程序则是各个网络游戏加大力度打击的对象。这些主动外挂大都是利用程序本身的漏洞而直接对数据进行修改,比如《石器时代》的步步遇敌、《金庸群侠传网络版》的瞬间移动等。这些主动外挂明显地违背了网络游戏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恶性循环地造成了几乎所有玩家全部使用外挂的恶劣局面。对于这种外挂,只好寄希望于游戏制作者来改变了。

  其实岂止网络游戏,联机对战游戏也是如此。比如《三角洲》、《反恐精英》等都出现了厉害的作弊手法。就拿《反恐精英》为例吧,某虽不愤,但也安于现状,毕竟天地之大,还有开发反作弊软件的能人么。但一日,在某网吧惊见一“兰博”,只见此君一手持烟、一手端茶,面前屏幕定立不动,无甲无钱,但有“USP45”一只。远近皆有许多蓝、红、黄色方框,蓝红色大都在迅速移动,而黄色方框则静止不动,上标有诸如“MP5”、“AK47”、“M4A1”之类。这时,一红色方框渐渐接近,原是一匪,正想提醒“兰博”注意,不想屏幕上那手枪无风自动将那匪“爆头”;未几,身后又现一匪,亦遭同样下场。某惊呼:“此乃何物?”“兰博”笑曰:“hohoho,这个就是最新版的作弊器呀,反作弊软件查不出来的,因为做反作弊软件的那个公司已经倒闭了。”某无言……

  看过事例,不知您做何感想?是一笑了之、是心中不悦、是沉默不语、还是无动于衷?又或者都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与非,我想大家心中自有定论。网络游戏如何玩?玩家应当有怎样的良好心态?现实中的道德规范是否也应当体现在虚拟的网络游戏世界中?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那个沉迷于《梦幻之星在线》的雪鹰与国外网络游戏玩家的亲身经历之中。

网络上的“洋人”

  国外网络游戏的环境是国内玩家不太了解的。虽然世界上的网络游戏众多,但因语言障碍,大多是各国“自产自销”的本地化产品。能够将世界上玩家联系起来的网络游戏并不多见,《梦幻之星在线》便是其中较为优秀的一款,而雪鹰便是一个经常与“洋人”打交道的人。

  我主要玩两种国外网络游戏,一是《梦幻之星在线》(简称PSO),平均在线人数3万,周末的时候5万左右,主要有中国、美国、日本的玩家参与,日本最多;二是《世界末日》(简称RO),因为还在测试阶段,而且分了韩、英、日3种语言版本,所以平均在线人数是3000人,主要是中国、韩国、日本、美国、德国的玩家参与,韩国和日本最多。

  国外的网络游戏也多是收费的,PSO可在日本各大超市里购买月卡或通过银行帐户支付费用(只限日本国内和美国),每30天400日元,每90天1000日元。PC版的PSO收费则比DC版要贵,每90天2000日元。因为国内收入与国外不同,DC版PSO的收费倒是国内人士也能够承受的,1000日元相当于70元人民币,可以玩3个月,即每月23元人民币。对于国外玩家来说,一两千日元的费用根本就不算什么。另外,国外大多是宽带上网,而且相对其工资来说也非常便宜,所以上网玩游戏聊天的人很多。国内的话,无论是拨号还是宽带收费都很贵,所以去网吧玩局域网游戏的人相对较多吧。

  在游戏中各国玩家都有各自的特点,我将之分为三大类,一是日本、二是欧美(以美国为主)、三是中国(包括大陆、香港和中国台湾省地区)。

  日本人的言谈举止最客气,他们中80%的玩家都有着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文明礼貌,无论是初见面还是老朋友,都会主动问候,说话也客客气气的,也不太会偷抢拐骗。如果他对你有些不满也会婉转地提出或离开队伍,而不会对你破口辱骂(除非你的言行太过于恶劣而激怒对方)。对于弱小,他们也会及时帮助。比如PSO上经常可以看到等级高的人带等级低的人练级,双方未必相识甚至是初见面。组队方面就更加注重合作与交流,与队友同进共退,相互帮助。日本玩家很喜欢聊天,如果他们对你感兴趣或与之交朋友的话,会不去冒险而拖着你站在原地聊好几个小时。当然这是说80%的日本玩家,也有个别对中国人充满敌意,有些是民族矛盾,而有些则是因为中国玩家的口碑不太好(比如偷窃)。

  欧美方面,特别是美国人比较英雄主义,他们崇拜强者,不擅长团队合作。组队冒险时也是自管自地冲版,如果有人掉队或回城买东西,他们是不会像日本人那样留在原地等那人回来的,而是继续前进。另外,以PSO的美国服务器那边的情况来看,环境非常混乱,修改、PK甚至改换你所用的人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方面,以PSO来看的话,玩家的好坏应该是一半对一半吧。有知书达礼、乐于助人、擅长合作的玩家,也有偷抢拐骗、肆意辱骂的玩家。不过,因为中国人的人数比其它国家少,所以按比例来看,别人只要难得遇到一两个中国玩家,偏偏又是品行不好的,就会觉得中国玩家都是行径恶劣的。

  以RO来看,日文版比英文版的环境要好很多。在日文版里,抢别人东西之类情况很少发生,只要东西在你脚下,旁边的人就不会随便去捡。英文版则完全不同,似乎捡别人的东西是天经地义。一个大环境的影响也是非常重要,只要你还有些廉耻,在日文版里就会跟随大流,也会变得客气。但换了在英文版里,如果被别人多次抢走了东西,再好脾气的人也会生气,亦会产生“我也要抢别人的东西来补偿”的想法。个人觉得,即便是网络的虚拟世界,也不可以因此而任意妄为。特别是像PSO之类与各个国家的人交流沟通的游戏,或许你只觉得自己是个普通玩家,但在别人的眼里你却是个“中国人”。作弊、欺骗、以强凌弱、使用外挂程序等有害于网络游戏的现象,在每个网络游戏里都有,而且也比较普遍,国内的几款网络游戏相应的举措似乎不算很严。拿PSO来说,SONICTEAM在服务器上设置自动检查程序,一旦发现你使用了违禁的道具、超常的记录或金手指,立刻查封你的帐号。你可以写信去询问查帐的理由和期限,他们会根据你的情况来决定是查封一天、一个月还是永久查封。基本上是永久查封的。日本玩家普遍厌恶作弊等违规行为,一旦看到你违规,都会报以鄙视的眼光,并不再和你组队。美国方面似乎较纵容作弊,很多修改方法也是他们想出来的。国内的玩家比较矛盾,绝大多数人都有作一般的修改或接受修改的道具,但对于恶劣的修改等还是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的。这也是习惯问题吧!因为国内和美国玩家在单机游戏上都已经习惯了修改,日本玩家则追求各种极限的通关方式,不屑于修改。

  相比之下,国内玩家缺乏自我约束能力,言行比较没有礼貌,越是年纪轻越明显。稍一不如他们的意,就破口大骂,辱骂追打对方。国内大多数网络游戏都是允许PK的,也因此造成了混乱。虽然一些游戏是因为有国家之争,但不少玩家国难当头时不出战,只会去杀自己同胞及弱小,实在令人心寒。与日本玩家相比,国内玩家缺乏的是团体合作精神、基本的文明礼貌、体谅他人的心情,事实上这也是现在国内年轻一代人现实中的缺点。最欠缺的大概就是自我约束能力了吧,若是有的话就不会作弊、欺骗、以强凌弱、使用外挂程序了。文明礼貌也是国内玩家非常之欠缺的,这点任何国家的玩家都比不过日本人。这也和日常习惯有关。这也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不同国家国民的素质吧?比如日本人,他们的民族就比较团结,而且平时也很讲究客套话,所以这些习惯都会体现在网络游戏中。国内现在的年轻人日常生活里就很缺乏礼貌,也可以说是被宠坏了的一代,所以在网络里也没有礼貌,而且以自我为中心,一旦不顺应自己的意思就立刻翻脸。在PSO里大家交换武器道具时就放在银行旁边的地上,不要的道具则放在银行前的地上给别人随便拿取。如果有国内一些玩家进来,看到银行前的道具,二话不说就拿起来;如果是日本玩家则会先询问:“我可以拿吗?”当获得肯定后才会拿。

  国外网络游戏环境及玩家现状与你的想象是否吻合?看到国外有的网络环境也如此混乱、有些人的言谈举止也如此粗俗,你是否暗自感到庆幸,毕竟中国网络游戏玩家的素质不是最差的?又或是干脆大声嘲笑他们与我们有同样的素质问题?你不必急于回答,我不需要知道你的答案,我只想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两款由不同国籍玩家参与的游戏所揭示的目前网络游戏环境的现状应当引起我们怎样的思考?从中又能领悟些什么?在网络游戏的世界中,你真正想要得到的是什么?

我是中国人

  道德规范是一个社会群体所共同认同并从而无形缔造出来的,网络这个虚拟社会的道德规范,虽然有其独特性,但也是真实社会道德规范的反映。在真实社会中,不能够以他人盗窃了自己财物为借口,实施报复或者偷窃行为,那么,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难道就可以挺胸抬头地说:“有什么办法,大家都挂外挂,我不挂不是亏啦”?

  人性中有恶的一面,尤其在缺乏实际社会制约的情况下,这恶的一面会泛滥出来。网络游戏玩家,有许多大概都抱着“他找不到我,他在网上也没法拿我怎么样”的不正常心理,去PK,去作弊,去口出污言秽语。我国传统的儒家道德讲究“慎独”,就是在没有外力约束你的时候,自己要学会约束自己。

  相比同样受儒教道德观影响的日本人,其实中国人的总体素质未必比日本人差,只不过日本人撷取的儒教中心精神是“忠”,而中国人则是“仁”,两者有很大区别而已。“忠”是被迫的,是不需要理由来解释的,而“仁”则是主动的,是需要真正领会其真意才能奉行无误的。所以日本人普遍自我约束能力很强,你告诉他什么是不对的,他就绝对不去做。而中国人则需要真正想明白了为什么不对,才会遵守社会道德。因此,中国多出智者、仁者,也多出奸邪小人,而日本人则都一个样子,以不上不下的普通人为多。国民素质本来就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对应具体问题,会有不同的表现而已。

  这并非是为国内玩家的某些行为开脱,对应网络游戏,中国玩家确实不如日本玩家有礼貌,有节操,这终究是非常令人痛心的现实。正如雪鹰所说,中国人的从众心理非常严重,许多玩家也许完全清楚网络游戏作弊不好,但当进入一个游戏,发现里面几乎人人都在作弊的时候,洁身自爱反倒变得有点不合时宜了。然而从众心理是全人类的普遍心理,其真实根源是在现实社会中,现实社会中就偏离道德规范的人,你怎么要求他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模范呢?

  在暴力、色情文学、漫画乃至社会犯罪泛滥的日本,网络游戏玩家却具备相当优良的素质,而中国反倒不如,这又为何?这就需要从现实社会和传统两个方面去探究其原因了。中国正从人治社会向法制社会转变,作为青年一代,人治的根基——传统道德——已被打破,而新的法制观念尚未完善,正是两者间的断层造成了社会上这样一种令人痛心的现象,并淋漓尽致地反照在网络游戏中。我们的青年成长在一个新旧变革的大发展、大进步的时代,敞开耳目接收了外界纷至沓来的各种信息和理念,却没有足够深入其心的灵魂作为支撑。孔子说他的理论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没有这种清晰的人生观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就难免“放辟邪侈,无所不为”了。

  不是要鼓吹儒教,只是要说明青少年素质亟待提高,要说明这是社会教育薄弱所造成的后果。我们长时间重视科技知识的教育,却忽视了人文精神的培养,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教育过于程式化和简单化,品德课长期以来靠死记硬背就能过关,这怎么可能深入其心,并指导其日常行为规范呢?

  解决网络游戏作弊问题的办法,一半在游戏内,一半在游戏外。游戏厂商更完善软硬件的游戏环境,提升GM素质,包括政府和各大网站都行动起来,好好清理一下网络环境(前两年国内黄色网站泛滥,不就是因为无数门户网站都开通了免费主页,却没有认真监督和及时清理的缘故吗?),仅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则是在现实社会中提升青少年尤其是青少年网络游戏玩家本身的道德素质,告诉他们,怎样是正确的人生态度,也就是正确的游戏态度,怎样是违反现实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违反网络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游戏并不仅仅是一种消遣,游戏态度既然能够反照生活态度,那么游戏态度也可以反过来影响生活态度,对此,要靠厂商和社会双方面的引导(而不是简单地禁玩或者删除ID),来缔造一个公平、友爱、祥和的网络游戏环境。



------在希望与失望中徘徊的人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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